洛阳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洛阳市优质医院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城市区二级以上医院:
现将《洛阳市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洛阳市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进医院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按照《河南省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卫生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0所“国家级优质医院”、300所“区域优质医院”和500所“优质县医院”,我市将通过多种途径改善医院服务,全面系统推进优质医院创建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医院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医疗质量不断提升、医疗服务不断改善、医疗效率不断提高,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医疗安全得到可靠保障,让群众放心、患者满意,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力争更多医院进入优质医院行列。
二、范围及主题
范围:全市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院
主题:以病人为中心,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改善服务,提高效率。
三、工作依据
(一)卫生部发布的各级各类医院的评审标准
(二)《河南省第二周期医院评审暨综合评价标准》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展开,想患者之所想,急患者之所急,改革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方便群众就医。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医务人员创建工作的主体作用,调动他们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二)坚持找准抓手,全方位推进。创建工作要紧紧抓住“创先争优”、“三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