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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卫生局转发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时间:2010-11-02    文章来源:中信重机中心医院
 

 

各县(市、区)卫生局,高新区、伊洛工业园区、龙门文化旅游园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城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现将《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豫卫妇社【2010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及高新区、伊洛工业园区、龙门文化旅游园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督导评估工作,并于每年111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河南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结果汇总表》报送市卫生局社妇科。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及城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020日前要严格对照《河南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进行自查凡达标的单位填写河南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验收申请表》,于1022日前报送市卫生局社妇科。

三、市卫生局将于10月下旬和11月上旬组织有关专家对局属各单位、城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考核评估,对达标单位授予“无烟单位”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对未达标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联系人:傅航           

 联系电话:63331404

 电子邮箱:lysjfk@163.com

 

 

 

 

 二年九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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