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二周期医学重点专科临床特色专科建设方案(2010-2014)的通知
洛阳市卫生局 洛阳市科技局
洛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洛阳市发改委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洛阳市第二周期医学重点专科 临床特色专科建设方案(2010-2014)》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城市各二级以上医院:
为认真落实国家新医改精神,大力培育我市医学专科优势,进一步提高专科竞争实力,特制定《洛阳市第二周期医学重点专科、临床特色专科建设方案(2010-2014)》,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建设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洛阳市卫生局 洛阳市科技局 洛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洛阳市发改委 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七日
洛阳市第二周期医学重点专科、临床特色专科建设方案
(2010-2014)
为培育洛阳市医学专科优势,提高我市医学科技竞争能力,第二周期专科建设在总结上一周期“高起点、超常规、大跨度”重点专科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优选医疗管理、技术服务和科技优势明显的三级医院,实施10项医学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三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实施15项临床特色专科建设项目(项目及建设单位名单见附件1)。通过创新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大投入,经过3-5年的建设,使其总体临床水平达到市内知名、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为使第二周期专科建设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扶持,加快专科建设的发展,再建一批国家级、省级水平重点专科,新建一批诊疗技术特色显著的临床特色专科,带动全市整体医疗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高水平的医疗需求,实现医院可持续性、快速发展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专科建设的组织领导,对现专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补充和调整,名单如下:
组长:朱其昌(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刘保国(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冬梅(市科技局副局长)
魏德斌(市绩效办专职副主任)
杜建华(市发改委副主任)
郭克娜(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大伟(市人事局副局长)
邓淯沧(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医政科,吕宪义任办公室主任,李仙、李劲松、刘学文任副主任。
三、建设目标
1.医学重点专科。将形成技术精湛,服务优良,设备完善,以诊治疑难病为重点,具有相当规模的现代医学专科。通过5年的努力,三星级重点专科要达到国家级先进水平;二星级重点专科要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具备较强的解决本学科疑难、复杂、危重病症能力;具备对本学科关键技术、方法消化吸收和创新的能力;具备研究开发通用医学适宜技术的能力,并能加以优化和推广应用;具备较强的开展国内外技术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的能力,成为全市的技术指导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
2.医学特色专科。具有一定的对本学科关键技术、方法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以及推广应用临床适宜技术的能力。通过3年的努力,三星级特色专科达到省级先进水平;二星级特色专科达到市级先进水平。形成技术特色明显,具有解决本专科疑难、危重病例的能力;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的特色专科群,为居民就近提供优质的特色医疗卫生服务。
3.对第一建设周期各重点专科要求。原26个建成的重点专科(名单见附件2),要不断巩固成果、创新发展提高,与第二周期专科建设并重,纳入动态管理。
4.各县(市)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工作,另行安排部署。
四、建设内容
1.专科设施先进齐全,能够满足临床科研需要。达到省级以上水平的重点专科、特色专科,要具有独立门诊、病区、实验室或附设的研究所,实验室要取得合法资质认定,医疗、科研仪器设备和设施应先进齐全。
2.专科人才梯队合理,“125”人才培养计划落实。即:每个重点专科必须配置1名学术地位高、在全省同专业具有一定学术地位及声誉的学科带头人,2名具有一定学术造诣的后备学科带头人,5名具有潜力的中青年业务骨干,拥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特色专科必须配置1名学术地位较高、在全市同专业具有一定学术地位及声誉的专科带头人,2名具有一定学术造诣的后备专科带头人,5名具有潜力的中青年业务骨干,拥有一定数量医学本科生。
3.专科技术优势明显,占领学科制高点。具有较高的单病种质量管理水平,能够运用现代手段搜集、处理、利用前沿科技信息,掌握专科最新发展动态;能够承担国家、省、市相关专业科研项目和课题,胜任全市医学学科开展高新技术的业务指导,在专科疑难危重病症的研究、治疗方面居全市,乃至省、国家级领域中的先进水平;临床特色专科拥有本专科独到的特色优势。
4.社会认知度高,专科效益显著。重点专科在国内、省内,特色专科在省内、市内享有一定声誉;专科门诊、住院人次高于全市其它同专业科室50%以上,年递增幅度大于20%;服务半径不断扩大,外埠病人明显增加。
5.管理机制创新,保障专科持续发展。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和符合专科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机制,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及管理,技术转化转让,学科优化整合和经费保障分配等方面有所突破,敢于创新,为专科建设的快速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五、实施步骤
(一)2010-2011年
重点专科、特色专科设施(房屋、设备、床位)全部到位,专科人才引进和培养按计划进行,专科技术成熟,专科效益初步显现。
(二)2012-2013年
规模形成,技术水平进一步巩固,专科影响力进一步显现;达到或接近周期目标;各重点专科均有1-2项专科技术达到省级先进水平,三星级重点专科有1-2项专科技术达到国家级先进水平,在相关区域内的影响力和学术地位有大幅提高;2012年底各特色专科完成建设任务。
(三)2014年
总体目标实现,专科品牌形成,专科带动战略显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
详细分年度工作内容见附件3。
六、保障措施
1.同新医改相结合。新医改已把重点专科建设列入政府投入的重点范围,我市已被国务院列为医改试点城市,要抢抓机遇,争取专科建设政策;所在单位必须配套支持,建设经费主要由项目单位从业务收入中在1.5%范围内列支。
2.要积极与省卫生厅加强联系,把我市专科建设与国家、省专科发展部署科学接轨,纳入发展序列,争取更高层次的建设和发展。
3.市人才办、人事局等有关部门为专科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和便利条件,项目建设单位确保学科带头人和专科人才梯队质量。
4.市科技局给予重点专科、特色专科项目单位科研立项支持,并给予业务指导和帮助。
5.市卫生局实行积极的政策导向,增强重点专科、特色专科的吸引力,引导新农合转诊病人向市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合理流动。
6.各有关医院要高度重视专科建设,认真制订专科建设方案,保障专科设备先进齐全,保证专科人才培养、科研及新技术开展顺利进行,实现门诊、住院和外埠病人数量“三个明显增高”,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专科建设任务。
7.加强与宣传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重点专科建设成果,提高其社会影响力,增加专科的病人收治数量,扩大外埠病人所占比例。
8.专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专科建设工作的督导、考核,重点为经费管理、设备购置、业务开展、人才梯队、科研论文等内容,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
附 件1
项目及建设单位名单
一、重点专科:
序号 | 项 目 | 建 设 单 位 |
1 | 普外科 | 科大一附院 |
2 | 手外科 | 洛阳正骨医院 |
3 | 骨质疏松专科 | 洛阳正骨医院 |
4 | 肾病科 | 150医院 |
5 | 妇产科 | 市中心医院 |
6 | 肝胆外科 | 市一院 |
7 | 心血管内科 | 科大二附院 |
8 | 普外科 | 东方医院 |
9 | 心病科 | 市一中医院 |
10 | 中西医结合肾病科 | 市二中医院 |
二、特色专科:
序号 | 项 目 | 建 设 单 位 |
1 | 血液病专科 | 科大一附院 |
2 | 肿瘤科 | 150医院 |
3 | 消化内科 | 市中心医院 |
4 | 肿瘤内科 | 市三院 |
5 | 老年痴呆及慢性精神分裂症康复科 | 市精神卫生中心 |
6 | 中西医结合精神病诊疗专科 | 省第二荣康医院 |
7 | 小儿脑康复科 | 市妇儿中心 |
8 | 老年精神专科 | 市五院 |
9 | 脑病专科 | 市一中医院 |
10 | 老年病专科 | 市一中医院 |
11 | 肛肠专科 | 市二中医院 |
12 | 皮肤病专科 | 市二中医院 |
13 | 椎间盘专科 | 洛钢医院 |
14 | 老年康复科 | 二O二医院 |
15 | 心脑血管疾病专科 | 市洛耐医院 |
附 件2
洛阳市第一周期重点专科建设
项目及单位名单
1.肛肠科 150医院
2.创伤外科 150医院
3.骨伤科 洛阳正骨医院
4.神经内科 科大一附院
5.显微外科 科大一附院
6.烧伤科 科大一附院
7.神经内科 市中心医院
8.胸外科 市中心医院
9.心外科 市中心医院
10.眼科 市一院
11.中医妇科 市一院
12.眼科 市三院
13.心内科 市三院
14.皮肤科 科大二附院
15.风湿免疫科 科大二附院
16.周围血管病专科 市一中医院
17.脑病专科 市二中医院
18.新生儿科 市妇儿中心
19.妇产科 市妇儿中心
20.精神心理专科 市五院
21.脊柱关节外科 东方医院
22.耳鼻喉科 东方医院
23.腔镜外科 洛轴医院
24.腔镜外科 中信医院
25.脑血管病专科 洛钢医院
26.妇产科 5111厂医院
附 件3
一、2010-2011年
1、与第二周期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2、医院按照全市规划要求制定本单位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发展规划、建设标准及实施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完善基础设施,引进、充实专科技术力量,落实年度专科建设经费。
3、医院科室明确专科定位及发展方向,对年度目标、周期目标、建设进度进行细化、量化,制定具体措施,责任到人,并按照计划加快建设目标的实施。
4、对专科建设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严格、细致的考核、评估体系,每年进行督导检查,分析发展现状,查找与周期目标存在的差距,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对出现严重医疗事故或是专科业务滑坡已不具备专科带动作用的,将予以取消专科建设项目资质。
5、每年年底完成年度专科绩效评估,兑现奖惩措施。
二、2012-2013年
1、制定专科建设年度计划,按照计划积极开展工作,年度建设经费落实,设备全部到位并正常使用。
2、学科带头人地位确立,专科人才引进和培养基本完成,人才梯队基本建立,技术实力接近目标技术水平。
3、周期技术攻关任务完成80%以上,相关技术成果加快转化,引进技术项目消化吸收,并根据国内、省内发展态势积极跟进,专科特色显现,科研能力显著提高,项目建设显现成效。
4、加大专科建设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区域内相关专科患者外诊率显著下降,周边地区就医病人明显增加,重点专科效益强势显现。
5、完成年度专科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兑现奖惩措施。
6、特色专科于2012年底完成建设任务,予以验收颁牌。
三、2014年
1、制定年度计划,对于达到或接近周期目标的重点专科,对照专科建设目标充实提高;其他重点专科按照建设标准加快建设,查找薄弱环节,保证按时达标。
2、专科人才管理到位,人才梯队建设完成。
3、专科技术成熟,工作流程规范,进一步巩固提高医疗技术和能力建设。科研项目全部完成,并实现转化,科研论文在核心专业期刊发表。
4、大力宣传专科建设成果,提高社会知名度和信誉度,扩大重点专科在省内、国内的影响力,服务半径进一步延伸。
5、2014年底,医院周期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周期督导和绩效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主题词:卫生 建设 方案 通知
主办科室:医政科 拟稿人:吕宪义 科室核稿:吕宪义
洛阳市卫生局办公室